座谈围绕《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》、《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》中关于公证法律援助的申请事项、援助范围、经费补贴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,就我市公证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、法律援助与公证的工作衔接、在泉城公证处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等问题进行讨论,研究建立了公证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, 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,促进公证法律援助工作高效开展。
通过这次座谈,我市法律援助与公证工作进一步理顺了职责关系,明确了责任范围,强化了职能落实,为落实与完善我市公证法律援助制度奠定了基础。